內(nèi)容提要:馬克思對法國“人權宣言”所表征的資產(chǎn)階級權利的批判,得益于他在研究中先后采取的短時段和長時段視角。通過閱讀《革命時代的法國史》《法國革命議會史》等著作,馬克思能夠考察革命時代立法者的原意。這種短時段考察是最直觀也最順理成章的“人權宣言”研究進路,馬克思在其中選定的重點是國民公會時期及其財產(chǎn)權思想。1793年出現(xiàn)在法國革命進程中的謎一般的政治法律事實,與其他事情一道構成馬克思轉(zhuǎn)向長時段權利考察的契機。馬克思由此把目光從作為“大型政治歷史劇”之耀眼主角的立法者那里緩緩移開,轉(zhuǎn)向那些在他們背后發(fā)揮作用的深層力量,進而看到法國大革命的兩項成果如何為權利現(xiàn)象的歷史性提供解釋思路。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長時段權利考察,直接受到《克羅茨納赫筆記》以及基佐、梯葉里、圣西門等人的關鍵啟發(fā)。
關鍵詞:馬克思 歷史唯物主義 權利 法國的歷史觀 《克羅茨納赫筆記》
引言
現(xiàn)時代被莊嚴宣告為“權利的時代”。在開始理解現(xiàn)時代的權利現(xiàn)象時,馬克思沒有借助一般權利模型的理論建構和要素分析,而是訴諸經(jīng)驗中的特定典型權利,亦即作為《論猶太人問題》首要批判對象的法國“人權宣言”。本文試圖表明,馬克思的相關批判性分析及其對權利之歷史性的揭示,得益于他在研究中先后采取的短時段和長時段視角。為此,我們必須回到馬克思的克羅茨納赫-巴黎-布魯塞爾時期連續(xù)體,在先前未經(jīng)審查之處尋找事實線索,基于這些事實調(diào)整和重構闡釋框架。如果說短時段通常跟近因研究聯(lián)系起來,更多趨向于在事件發(fā)生的當時情境里面考慮問題,那么長時段則通常跟遠因研究聯(lián)系起來,更多趨向于以世紀為跨度考慮問題(當然,這里所謂的短時段和長時段乃是相對的概念)。不難想見,把“人權宣言”理解為拉法耶特、西耶斯等人的宣言草案的集成,或者理解為1789年8月制憲議會整體審議過程的成果,或者理解為1787年“顯貴會議”召開之后若干年發(fā)展的結(jié)果,或者理解為18世紀60年代刑事司法人道化倡議以來數(shù)十載的改革成就,或者理解為18世紀法國啟蒙政治哲學的政治映現(xiàn),或者理解為整個17、18世紀歐洲啟蒙文化的最終成果,或者理解為早期現(xiàn)代以來的市民社會工商業(yè)訴求的法律表達——這些顯然意味著“人權宣言”呈現(xiàn)出截然不同的面貌,就好比我們可以從懸殊的時間尺度看到懸殊的人類生活圖景。像權利這樣的有限事物,其歷史性——這是歷史唯物主義的題中之義——首先指向時間,意味著要在流變進程中把握事物的形式和實質(zhì)。時間揭露了那些“抹殺一切歷史差別”、將受制于特定發(fā)展階段的權利形式誤解為“自然”權利的理論幻覺,使全部事物對理性來說變得顯明——可以說“真理是時間之女”。歷史唯物主義方法的運用,在相當程度上涉及所謂“時段的辯證法”。這要求設置一定的時間坐標和選用特定長度的時間段,即對客觀的、同質(zhì)的、均勻流逝的自然時間做出人為分割、建構和重新整合。設定時段就是采用相應的解釋模式,而馬克思的權利研究或可歸結(jié)為在權利現(xiàn)象和解釋模式之間的往返顧盼。
一、短時段視野中的法國“人權宣言”:以大革命時代立法者的原意為中心
馬克思對法國革命史及其主要親歷者的人權言論的濃厚興趣,廣泛反映在他抵達巴黎前后寫下的關鍵論著中。比如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手稿中,馬克思談到法國是“[代表著]政治教養(yǎng)的國度”,正是在那里,“立法權造就了法國大革命”,“只有法國大革命才完成了從政治等級到社會等級的轉(zhuǎn)變過程,……這樣就完成了政治生活同市民社會的分離”?!兜路觇b》文章則表明,對法國大革命、“人權宣言”和它們的思想遺產(chǎn)繼承者(19世紀上半葉的社會主義和共產(chǎn)主義)的理解,也是對德意志民族命運的一種展望和理論準備。
?。ㄒ唬┏跏枷?qū)c史料基礎
我們看到,馬克思首先是從短時段入手考察法國“人權宣言”的。在這個階段給馬克思擔任第一向?qū)У模峭呖怂鼓绿兀╓ilhelm Wachsmuth)的《革命時代的法國史》。馬克思的《克羅茨納赫筆記》第IV冊(1843年7、8月),即含有源自該書第1、2卷的66段摘錄。其中,馬克思比較詳細地(但并非完整地)抄錄了法國1791年憲法,當然,首先包括作為其序言的1789年《人權宣言》。與此相關,“人權”和“1791年憲法”出現(xiàn)在他為第IV冊筆記本編制的索引中,足見其重視程度。這兩個詞條構成單獨的一組關鍵詞,連續(xù)書寫在筆記本的頁面下方,對應頁碼范圍僅限于瓦克斯穆特的著作。由著作標題和相關摘錄內(nèi)容可知,瓦克斯穆特是在短時段的視野中處理法國“人權宣言”的。整套《克羅茨納赫筆記》都顯示出對于大革命及其人權文件這個議題的濃厚興趣。馬克思非同尋常地仔細摘錄了瓦克斯穆特著作中的117條參考文獻目錄,并在此提示下,購入迪福、杜韋爾日耶、加代編輯的《歐洲和南北美洲各國憲法、憲章和基本法匯編》,以及畢舍、盧-拉維涅編輯的《法國革命議會史,或1789—1815年的國民會議日志》,二者在《論猶太人問題》里面均有引用。馬克思在研讀前一套書的第1卷時,對法國1793年憲法和1795年憲法作出許多勾畫和批注,但未將這種做法應用于1791年憲法,因為《克羅茨納赫筆記》已有相應摘錄。這套書有助于馬克思在近代歐美的立憲文件序列中,把握法國“人權宣言”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相比之下,后一套書更加重要,它是19世紀中葉最權威的法國革命史一手文獻集成,馬克思由此能夠在議會辯論檔案的語境細節(jié)中(即所謂立法史資料),查明革命時代立法者(包括各位議會議員、特別是制憲領袖)的原初意旨和問題思考。不消說,這后一套書大大補強了瓦克斯穆特業(yè)已提供的短時段考察,將大量干癟的歷史編纂學敘事還原為生動的修辭、豐富的言論和精確的文書。
以當年實際參與和影響法律創(chuàng)制的群體為中心的短時段考察,是最直觀也最順理成章的“人權宣言”研究進路。恰如涂爾干反問的那樣,“在政治、法律和宗教制度中,難道還有比那些統(tǒng)治國家、起草法律、確立宗教典禮的人的人格更顯眼、更醒目的事物嗎?”無論基于革命立法者原意的解釋方法是否充分,它畢竟構成馬克思“人權宣言”研究的第一步,從而為邁向開明的懷疑精神提供基本的契機。馬克思始終認真對待創(chuàng)制者的原意,盡管他從來不拘泥于原意,經(jīng)常將其作為發(fā)展批判性觀點的起始條件。被認真記錄并受到瓦克斯穆特關注的法國大革命時期的議會辯論,是整個歐洲啟蒙時代公共辯論的頂峰和典范,而《人權宣言》堪稱其最重要的文化成果,也是馬克思據(jù)以檢視法蘭西啟蒙精神的典型文本(同樣,黑格爾《法哲學原理》被馬克思視為德意志法政意識的縮影)。馬克思通過閱讀《法國革命議會史》,知道《人權宣言》的實際制定過程涉及溫和派和激進派之間的拉鋸戰(zhàn),劇情可謂曲折婉轉(zhuǎn)。這份《人權宣言》的審議過程用時不足一個月,應該說是比較倉促的。但不像18世紀之前的所謂革命那樣僅僅換掉一些統(tǒng)治者,或者稍稍改變國家的局部狀況,法國革命者相信,零敲碎打、修修補補并不能讓原本錯誤的事物變得正確。他們要借助“人權宣言”,為法國乃至整個歐洲的法律秩序重新奠基。從此,法律的正當性不再由國王人格的權威來保障,不再由巴黎高等法院的登記來保障,而由國家議會所代表的普遍意志來保障,由法律對人民權利的全心全意的維護來保障——無論能否被接受,舊日的王權論-司法論的話語終究讓位于嶄新的意志論-權利論的話語??梢韵胍姡鳛榭疾旎鶞实臅r間段被限定得越短暫、越局促,我們在歷史中就會看到越多的行動者的意識、意志、意圖和意外,總之,就有越多的主觀選擇和偶然因素在洶涌奔突,就有越多的時代幻想在誘惑我們,而那獨立于個別行動者的深層決定性因素也就湮沒得越徹底,以至于簡直成為不可思議的事情。
馬克思通過閱讀《歐洲和南北美洲各國憲法、憲章和基本法匯編》可知,同按照法言法語書寫的北美立憲文件相比,法國“人權宣言”洋溢著純真勇毅、氣沖霄漢的哲學格調(diào),將現(xiàn)代人喜聞樂見的自由語法和平等情結(jié)發(fā)揮得淋漓盡致。這一點在當時流行的宣言草案中已見分曉。例如,“兩個世界的英雄”拉法耶特侯爵認為,“要熱愛自由,只消知悉自由就夠了,要得到解放,只消追求解放就夠了”(這句箴言令潘恩心醉神迷),因此一份人權宣言務必以將“人人知曉的、人人感受到的事情”昭告天下。他的草案(共10條)采取鏗鏘有力的簡約條文,莊嚴宣布:“自然使人人自由且平等”(第一條),“人人生而享有不可讓與和永遠存在的權利,其中包括:表達一切意見的自由;照看其榮譽和生命的權利;財產(chǎn)的權利,包括對其人身、營業(yè)和才干的完整支配;以一切可能的方式交流思想;追求幸福;以及反抗壓迫”(第二條),“整個主權的本源乃存在于國民”(第五條),“任何政府的唯一目的在于公共福祉”(第七條),等等。這種文風直接為后來正式通過的《人權宣言》所秉承,甚至常有論者以為《人權宣言》實出自拉法耶特之手。
?。ǘ┳鳛槎虝r段觀察重點的國民公會時期及其財產(chǎn)權思想
但我們發(fā)現(xiàn),馬克思并沒有沿著《人權宣言》-宣言草案-啟蒙運動的常規(guī)思路向前追溯,而是把短時段的觀察重點放在國民公會時期。根據(jù)盧格的報道,馬克思在1844年上半年(據(jù)推測在2月至5月底)曾經(jīng)持續(xù)地、極為勤勉地研讀他搜集的國民公會史料。現(xiàn)存的《巴黎筆記》就始于有關雅各賓派分子、國民公會議員勒瓦瑟爾的《回憶錄》的摘錄。此外馬克思還研究了法國革命時期的重要報刊。他的國民公會史研究看來取得了相當?shù)倪M展,此事在激進流亡分子中已是公開的秘密。而我們知道,在國民公會時期,《人權宣言》已經(jīng)不再像1789年那樣光彩奪目,似乎已經(jīng)遠離了革命政治的中心關切,毋寧說,國民公會的政治實踐時而公然踐踏著自己所宣布的人權原則,以至于《人權宣言》不僅成為擺設,甚至成為無聲的諷刺。
現(xiàn)在我們要問:在為理解現(xiàn)代國家及其權利形式提供最重要語境的法國大革命中,馬克思為何聚焦于激蕩的國民公會時期?我想,答案在于他的如下判斷:法國大革命是“政治理智的經(jīng)典時代”,而“國民公會是政治能量、政治權力和政治理智的極點”。換言之,國民公會時期是法國大革命的巔峰,那里的黨派斗爭和政治信條更能彰顯革命時代的一切榮耀、一切幻念和一切荒誕。狄更斯在《雙城記》開篇的回顧,在我看來應該很對馬克思的胃口,尤其適用于國民公會史:“那是最好的年月,那是最壞的年月,那是智慧的時代,那是愚蠢的時代,那是信仰的新紀元,那是懷疑的新紀元,那是光明的季節(jié),那是黑暗的季節(jié),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絕望的冬天,我們將擁有一切,我們將一無所有,我們直接上天堂,我們直接下地獄。”如果要選出一個人代表國民公會時期,非羅伯斯比爾莫屬。
此人最顯著地體現(xiàn)出馬克思所謂“政治理智”(它是法蘭西政治意識形態(tài)的范例),即僅僅在政治的限度之內(nèi)、根據(jù)抽象國家整體的觀點思考事情和采取措施的取向。特別是在他統(tǒng)治的后期,羅伯斯比爾旗幟鮮明地宣揚希臘羅馬式的共和美德,希望籍此在業(yè)已促成的物質(zhì)界革命的基礎上,推動道德界和政治界的革命,鞏固和維系法蘭西共和國。羅伯斯比爾對權利問題的理解,代表著基于地道的政治理智的權利觀,它構成馬克思研究人權宣言之時的關鍵參考對象。
創(chuàng)制于國民公會時期的、被馬克思稱為“最激進的憲法”的1793年憲法,其序言即從1789年《人權宣言》的17條擴充至35條的1793年《人權宣言》,其審議所用的底本正是羅伯斯比爾在1793年4月24日國民公會發(fā)言時提交的宣言草案(共38條)。誠然,1793年《人權宣言》是法國大革命中最大膽的,它敢把“平等”列為人們首要的“自然的、不受時效約束的權利”(主要參見第二條,亦參見第三、四、五條),優(yōu)先于此前更受矚目的“自由”“安全”和“財產(chǎn)”,并按照這個邏輯在第二十六至三十五條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政府官員相對于人民的從屬地位,以及人民反抗僭越和推翻壓迫的權利。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中對“droits de l’homme”(人的權利)本身的批判性分析,也正是從1793年《人權宣言》第二條出發(fā)的。但有趣的是,馬克思的處理方式又分明令我們感到,他對前述激進性視若無睹。他似乎自始就在暗示讀者:1793年《人權宣言》并沒有大家以為的那般非同尋常。如果有什么現(xiàn)存制度連橫掃一切的國民公會以及羅伯斯比爾都不想徹底改造,反而有意識地竭力加以保留和維護,這類制度也就最能幫助馬克思跳脫大革命時代令其心馳神往的動人細節(jié),最能體現(xiàn)“人權宣言”堅如磐石的真正本質(zhì)。馬克思發(fā)現(xiàn),“人的權利”中的財產(chǎn)權(更確切地說,私有財產(chǎn)權)正是這樣的東西!
我們看到,對財產(chǎn)問題的關注在馬克思的《瓦克斯穆特摘錄筆記》中隨處可見。比如,他在摘錄《人權宣言》第二條的時候,僅僅強調(diào)了四項所謂的基本“自然”權利中的財產(chǎn)權。與此相應,第十七條的摘錄專門強調(diào)了條文中的“財產(chǎn)”這一字眼。至于多次以強調(diào)形式出現(xiàn)在摘錄筆記中的“積極公民”一詞,更是一種基于財產(chǎn)而劃定和創(chuàng)設的政治身份。這里還是讓我們回到羅伯斯比爾。他的立場當然比大革命初期的制憲者更激進,他已經(jīng)認識到,不受約束的私有財產(chǎn)權是難以獲得證成的,唯有正當?shù)乃接胸敭a(chǎn)才受法律保護。問題在于,他仍然決意保留私有制。在1792年12月2日,他明確指出:“社會的第一項法律是保證所有社會成員擁有生存手段的法律,所有其他的法律都從屬于這一項法律;確立或者確保財產(chǎn)權,只是為了加強社會的第一項法律。”在1793年4月24日關于修訂“人權宣言”的議會發(fā)言中,他表示要“首先提出”涉及財產(chǎn)問題的條文,要“忠實規(guī)定所有權的原則”,即其宣言草案的第六至第九條(他稱之為“真理”),這些條款在確認財產(chǎn)權的同時,也要求公民在行使財產(chǎn)權的時候尊重他人的權利。這次發(fā)言中的以下措辭最能說明問題:“只看重黃金的卑鄙之徒,我不想觸動你們的寶藏,不管它是從什么骯臟地方得來的。……財產(chǎn)的極端懸殊是許多災難和犯罪的根源。但是我們堅決相信,財產(chǎn)的平等只是一種空想。”最終通過的1793年《人權宣言》看來吸收了羅伯斯比爾的意見,它的第十六條規(guī)定:“財產(chǎn)權是每個公民任意地享有和處分他的資產(chǎn)、他的收入、他的勞動成果和勤勉成果的權利。”這一條相比1789年《人權宣言》第十七條,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財產(chǎn)權的地位,而且明確界定了正當財產(chǎn)的范圍,但財產(chǎn)權本身始終未受到根本動搖?!墩摢q太人問題》同樣援引了1793年《人權宣言》第十六條。值得注意的是,馬克思連續(xù)援引了三遍,而且每遍都強調(diào)了句中的修飾語“任意地”!他仿佛在暗示讀者:充斥著這種利己主義原則的私有財產(chǎn)權,與其他因素一道構成市民社會的根基,竟得到革命政治領導集團堂而皇之的容納。
二、柳暗花明:轉(zhuǎn)向長時段的現(xiàn)代權利考察
雖然法國大革命是最富戲劇性的政治試驗場之一,但馬克思并不打算流連于令人眼花繚亂的短時段細節(jié)。這些細節(jié)一如同時代的美國革命的細節(jié),不能有力地給出關于現(xiàn)代權利現(xiàn)象的令人滿意的整體解釋,不能清晰地顯現(xiàn)個體無法抗拒也無法左右的、不以個體意志為轉(zhuǎn)移的那些力量。法國革命時代的辯論史資料好比大型兒童拼圖游戲中的諸般碎片,它們只有跟作為指南的整幅圖案聯(lián)系起來,才能被放在恰當?shù)奈恢蒙希瑥亩玫酵咨评斫?。成百上千種聲音直接構成的不是交響樂而是喧囂,因為它們?nèi)狈o聲但有力的紐帶,同樣,單純事實要素——每屆議會每名議員圍繞各類權利問題的日復一日的發(fā)言和提案——的大量積聚,并不會自動地顯示真正現(xiàn)實的東西,后者需要研究者去蕪存菁的概念化把握(此處涉及“Fakt”和“Wirklichkeit”的二分)。于是,馬克思努力地拉伸考察的時間段(當然,這本身并不抑制對于短時段現(xiàn)象和對于個體活動的敏感性)。這種拉伸過程的后來結(jié)果,就是催生了馬克思著名的歷史分期理論,比如《<政治經(jīng)濟學批判>序言》提供的五階段論。當然,此種分期服務于政治經(jīng)濟學批判的目標,其劃分標準并不是權利現(xiàn)象的發(fā)展,因此不便直接適用于本文的討論。但它暗示我們,至少要在整個資產(chǎn)階級時代尋找法國“人權宣言”的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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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時段的歷史考察頗為自然,在馬克思生活的年代可謂大行其道(實際上在我們的時代依然如故)。例如,按照《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第2版序言的說法,作為敘述1851年12月2日政變的專題著作,雨果的《小拿破侖》就把這場風波描繪成一道晴天霹靂,視其為完全出自某個核心人物的暴行,仿佛此人發(fā)揮著世界歷史上空前強大的、巨人般的主觀能動性。照此看來,視野的大幅度拉伸、從短時段向長時段的轉(zhuǎn)換、對近距離觀察盲區(qū)的克服,是需要某種契機的。這契機應當是經(jīng)由內(nèi)在矛盾的暴露和提煉而建立的,不應當是某種自外強加的東西。不能拿“既采短時段,勿忘長時段”這樣簡單化的預定二元框架套在當前主題上,否則該框架容易蛻變?yōu)槌橄蠊健O喾?,基于時段辯證法的“真正的批判”,不僅要揭示短時段中可見的現(xiàn)存矛盾,而且要通過轉(zhuǎn)向長時段去解釋這些矛盾,了解它們的形成過程和必然性。
馬克思聚焦于國民公會,聚焦于羅伯斯比爾,最后聚焦于1793年《人權宣言》,意在從最激烈最集中地呈現(xiàn)出來的東西那里,找出那深藏在事變背后的關鍵線索。我們知道,當年羅伯斯比爾表現(xiàn)出一種唯意志論的政治激躍,甚或政治癲狂。“政治的原則就是意志”,政治理智越是發(fā)揮到淋漓盡致,就越服膺意志的無所不能,就越難以分清“意志的自然界限和精神界限”??梢哉f羅伯斯比爾完美詮釋了這一點。他甚至敢為法蘭西日益現(xiàn)代化的市民社會身軀,安置一顆或多或少追比古代共和國的政治頭顱。有鑒于此,馬克思一再提請讀者注意的如下悖論性事實,恰恰構成轉(zhuǎn)向長時段考察的主要契機:1793年的國民公會,那個依然富有最為昂揚的政治熱忱,本該要求全面革除利己主義和推崇大無畏獻身精神,甚至不惜轉(zhuǎn)向恐怖統(tǒng)治的革命政權,竟然通過作為新式法律體系效力開端的憲法序言,公開宣布自己的目的在于保障包括私有財產(chǎn)權在內(nèi)的一系列“人的權利”。也就是說,它宣布那對應于私法-公法二元論的、本來相互分裂且在原則上相互對立的“droits de l’homme”與“droits du citoyen”同屬憲法上的基本權利,宣布像天國那般高高在上且獨立自持的政治共同體——這樣的政治共同體本身就是一種現(xiàn)代現(xiàn)象——只是服務于市民社會生活的手段,宣布看起來高風亮節(jié)的“citoyen”要臣服于看起來自私自利的“homme”。該如何解釋這些“令人困惑不解的”或曰“謎一般的”事實呢?這個問題在根本上規(guī)定著馬克思的長時段權利考察,它是理解現(xiàn)時代的重要樞紐。
如果說以上涉及史實方面的視角切換契機的話,那么人們或許不易注意到的是,馬克思運用長時段考察還有文化地理意義上的契機,即他主動選擇的流亡第一站乃是法國首都巴黎。跟他大致同時代的孔德曾經(jīng)略帶夸張地說道:“自從羅馬帝國滅亡,特別是查理曼稱帝以后,無論就社會還是就地理意義而言,法國始終是這一或許能被稱為人類的中心的西歐的中心。”而丹東說過:“大家都知道,法國就在巴黎。”一如倫敦是親身觀察資本主義生產(chǎn)方式從而開展政治經(jīng)濟學批判的近便地點,巴黎則是馬克思洞悉法國大革命和“人權宣言”的意義的近便地點。試問:假如《論猶太人問題》以及《神圣家族》中的相應續(xù)篇寫于倫敦、柏林或者紐約,那么馬克思會不會按照現(xiàn)有方式討論法國“人權宣言”呢?恐怕不會。在19世紀40年代的巴黎,法國大革命的許多親歷者只是不久前才相繼逝去,甚至有人還在世。法國雖然歷經(jīng)復辟時期和七月王朝,但有關大革命的國民記憶依舊較為清晰,更何況還有革命議會、政治俱樂部和先賢祠的遺跡時刻默默訴說著往昔的風云。當馬克思抵達巴黎的時候,距離《人權宣言》頒行已逾半個世紀。這樣的時代間隔,使他有可能看清法國“人權宣言”的內(nèi)容是否真如其制定者所聲稱的那樣構成“無可置疑的真理”,有可能看清其中什么算作“通則”,什么又算作“例外”。巴黎這座自帶哲學與政治水乳交融氛圍的“新世界的新首府”,這座因為勞動階級移民潮而在那時近乎空前絕后地迅速膨脹的、飽受各方權利沖突之困擾的國際大都會,比馬克思當時熟悉的其他任何城市更深感受到舊制度和新文明之間的激烈碰撞,也更深嵌入資本主義開創(chuàng)的洶涌澎湃的世界歷史潮流。在馬克思的面前,市民社會正煥發(fā)著勃勃生機,這里“人權已經(jīng)不再僅僅作為一種理論而存在了”,根據(jù)事物的果實溯及既往地判斷事物本身的時機成熟了。
?。ǘR克思的長時段權利觀察及其主要成果
馬克思的兩段話在此為我們宣示了他的取向:“立法者應該把自己看作一個自然科學家。他不是在創(chuàng)造法律,不是在發(fā)明法律,而僅僅是在表述法律,他用有意識的實在法律把精神關系的內(nèi)在規(guī)律表現(xiàn)出來。”“我們判斷一個人不能以他對自己的看法為根據(jù),同樣,我們判斷這樣一個變革時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識為根據(jù)。”這兩段話合在一起的直接意思是:立法者所立的法律在本質(zhì)上不宜被看作主觀意志的創(chuàng)造物,我們對立法的評判也不能以立法者的主觀意志為根據(jù)。這進而意味著:若要洞悉“權利宣言”創(chuàng)制者的言辭所表征的真正原則,以及個體活動在歷史中交疊而成的、超出個體預期的綜合效果,亦即歷史規(guī)律性,馬克思就要采取某種長時段的考察方法,以便能夠站在法國大革命這個事件本身之外看待問題。“超越事件就意味著超越它借以寄寓的短時段,編年史的和新聞報道的時段,即那種能夠讓我們對過去的事件和生活獲得生動感受的、人所能意識到的短暫時刻。這就意味著要探詢,在高于事件流程的層次上是否存在著無意識的、或者某種程度上有意識的歷史,但這種歷史在很大程度上不被行動者……所意識。”如果套用馬克思青年時代的隱喻措辭,那就可以認為:我們必須超越那種緊盯著“大型政治歷史劇”(Haupt-und Staatsaktion)的觀察方式,超越以統(tǒng)治集團為中心的傳統(tǒng)政治史亦即“國王、議會、戰(zhàn)爭和條約的歷史”(這種歷史是“政治家的學校”),把目光從作為大型政治歷史劇之耀眼主角的立法者那里緩緩移開,轉(zhuǎn)向那些在他們背后沉潛地、內(nèi)在地、長期地發(fā)揮作用的深層力量。不消說,這樣恢宏的進路跟來自授業(yè)教師薩維尼的影響不無關聯(lián),盡管馬克思并未信受德國歷史法學派那種深受浪漫主義熏染的“民族精神”概念。
從短時段轉(zhuǎn)向長時段,亦即從較有迷惑性的、以某些杰出人物命名的歷史出發(fā),探入遠為廣袤但并不如個體角色那樣鮮明的領域,馬克思才不至于成為那些過眼云煙般的、常由英雄之間分分合合構成的繁復事實網(wǎng)絡的俘虜,才有機會重新審視和開掘先前閱讀的一切“人權宣言”資料中真正穩(wěn)定的因素(哪怕只是它們的某些端緒),才會發(fā)現(xiàn)親手創(chuàng)造歷史的人們“并不是隨心所欲地創(chuàng)造,并不是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chuàng)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承繼下來的條件下創(chuàng)造”。對這時的馬克思來說,羅伯斯比爾關于立法者形象的如下設想純屬幻覺:“立法者由于是通過一般法律處理事物……因而不會懷抱偏見。”相反,馬克思深知,法國革命者的權利觀念和作為其正式表達的《人權宣言》,特別是其中的私有財產(chǎn)權規(guī)定,不過是“16世紀以來就作了準備、而在18世紀大踏步走向成熟的”歐洲市民社會數(shù)百年發(fā)展史的一個總結(jié)果,不過是對其中層層沉淀、代代累積的權利訴求的規(guī)范定型加工和頒發(fā)的官方證書?!墩軐W的貧困》將這層聯(lián)系提煉為一條我們耳熟能詳?shù)臍v史唯物主義法學命題:“只有毫無歷史知識的人才不知道:君主們在任何時候都不得不服從經(jīng)濟條件,并且從來不能向經(jīng)濟條件發(fā)號施令。無論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記載經(jīng)濟關系的要求而已。”
馬克思對現(xiàn)代權利現(xiàn)象的長時段考察,首先公開出現(xiàn)在《論猶太人問題》中。誠然,馬克思確實把法國“人權宣言”的創(chuàng)制,理解為一種地地道道的現(xiàn)代政治生活方式的產(chǎn)物。但他為了初步解答前述謎一般的事實,甚至往前追溯封建世界朝向現(xiàn)代世界的漫長結(jié)構轉(zhuǎn)型過程,以便理解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的分裂,或者說現(xiàn)代抽象政治生活的出場(唯有在這個歷史前提之下,才能在現(xiàn)代意義上談論法治的政治邏輯)。馬克思指出,舊社會的基本特征在于封建性(Feudalität),亦即權力的多元割據(jù)狀態(tài)。在這個封建世界里,領主權、等級、同業(yè)公會構成封建意義上的(而非現(xiàn)代意義上的)政治生活形式。這些形式表明“普遍的國家權力”此時還隱伏在市民社會之內(nèi),還只表現(xiàn)為小規(guī)模統(tǒng)治集團的“特殊事務”,或者反過來說,此時的市民社會“直接”具有政治性,私法和公法處于一種混合態(tài)。封建世界的生命周期可謂十分漫長。國家權力要顯示名副其實的普遍性,須等到政治革命發(fā)生之后,其相關表現(xiàn)就是1789年國民議會接替三級會議,以整個法蘭西民族(而非某個等級)代言人的名義掌控和行使國家主權。
基于長時段觀察可知,大革命同時完成了兩方面的歷史任務,法國“人權宣言”的社會基礎由此奠定。(1)市民社會被分解為“簡單的組成部分”,即個體和構成其生活內(nèi)容的物質(zhì)-精神要素。這就是說,市民社會的舊日紐帶被強行撕裂,市民社會成員失去了他們傳統(tǒng)的封建身份和人身依附關系,蛻變?yōu)楸舜朔指舻?、利己?ldquo;homme”,亦即現(xiàn)代世界通過“droits de l’homme”加以承認的“homme”,相當于法文單詞“bourgeois”(市民、資產(chǎn)者)。以契約關系為代表的法律關系遂成為市民社會關系的新常態(tài)??梢哉J為,那種在法國19世紀20年代政治大辯論時期被形容為“原子化”的社會進程愈演愈烈(這構成馬克思引用的托克維爾論著的核心問題意識之一)。比如,魯瓦耶-科拉爾在1822年初的經(jīng)典演說中即指出:“經(jīng)歷革命之后,甚至公社這種自然的結(jié)社也宣告解體,所剩的惟有個體的人。這是史無前例的景象。從前人們只是在哲學家的著作里,才看到過一個國家分解到這種地步,只剩下構成它的終極成員。中央集權是隨社會原子化而產(chǎn)生的后果,不需要再另外去尋找它的源頭。”(2)如果說舊的市民社會遭遇的是分解,是裂變,那么,由于分散在封建社會各個死巷里面的政治精神匯聚起來,政治國家得以闖出隱伏狀態(tài),通過革命獲得新生。此時,政治活動具有了現(xiàn)代意義,真正表現(xiàn)為普遍“國民事務”的領域。馬克思這樣總結(jié)以法國大革命為表率的政治革命的雙重成就:“政治國家的建立和市民社會分解為獨立的個體——這些個體的關系通過法制表現(xiàn)出來,正像等級制度中和行幫制度中的人的關系通過特權表現(xiàn)出來一樣——是通過同一種行為實現(xiàn)的。”現(xiàn)代世界中的市民社會,即直到18世紀才真正浮出水面并得到命名的那個市民社會,對應著自然的、直接確定性的、感性的領域,它的主體是擁有(作為自然權利的)“droits de l’homme”的自然人(der natürliche Mensch),馬克思把這種人看作“現(xiàn)實的人”(der wirkliche Mensch)的現(xiàn)代形態(tài);而現(xiàn)代世界中的政治國家,對應著有自我意識的、普遍性的、抽象的領域,它的主體是“citoyen”,亦即政治人(der politische Mensch),這種人只是“比喻意義上的、道德意義上的個人”(allegorische, moralische Person),馬克思將其看作“真正的人”(der wahre Mensch)的現(xiàn)代形態(tài)。達成雙重效果的政治革命,在此過程中把市民社會及其人權視為不用進一步論證的前提和自然基礎。以上便是馬克思借助長時段考察求索的現(xiàn)代權利現(xiàn)象的謎底,它真正揭示了“droits de l’homme”和“droits du citoyen”這兩類權利的先后次序與對立統(tǒng)一。
三、馬克思長時段權利考察方法的思想淵源
我們現(xiàn)在想要追問的,不是馬克思所敘述的二元社會結(jié)構本身及其出場,而是他何以能夠意識到要從長時段把握現(xiàn)代權利現(xiàn)象的深意,與此同時又避免僅僅停留在單純的思想文化范圍內(nèi)理解事情。我們看到,比如說,他沒有沿著《人權宣言》向前追溯至狄德羅和伏爾泰等人的略顯粗糙的權利觀念。不是馬克思沒掌握這類材料,而是這樣的追溯工作等于用所謂“人類精神的一般發(fā)展”解釋法的關系,沒有觸及更為根本的物質(zhì)生活關系的層面,這正是布魯諾·鮑威爾在討論猶太人權利事務之際的主要缺憾。依布羅代爾之見,誠然,“馬克思的天才及其影響的持久性的秘密,在于他第一個在歷史長時段的基礎上構造了真正的社會模式”。但馬克思的這個“第一”決不是什么毫無先兆的創(chuàng)舉,而是出于對前人思想成果的認真揚棄?!逗诟駹柗ㄕ軐W批判》的許多段落,表明他了解彼時流行的史學著作(比如施洛塞爾《法蘭西帝國被推翻前的18、19世紀的歷史》)及其引申討論情況。我們亟需在此處探究的中心問題,是馬克思那具有唯物主義性質(zhì)的長時段考察方法的思想淵源。該淵源看來不在他耳熟能詳?shù)牡聡诺湔軐W、浪漫主義和歷史法學派那里,甚至也不在蘭克所開辟的德國歷史科學那里(《克羅茨納赫筆記》摘錄過蘭克作品)——《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指出,特別是跟世界最先進的法國歷史編纂學相比,德國可以說還沒出過一位真正的歷史學家。
?。ㄒ唬﹣碜钥肆_茨納赫時期的啟示
本文所討論的馬克思長時段考察方法,首先應當追溯到他在克羅茨納赫時期對歐洲列國史的研讀?!墩摢q太人問題》多次援引《克羅茨納赫筆記》,從而顯示出二者的直接相關性。這套筆記的首要意義,是幫助馬克思在歐洲從中世紀到現(xiàn)代的漫長歷史歲月中,看清政治國家和市民社會(及其法律關系)之間錯綜復雜的相互關系、特別是政治史對社會-經(jīng)濟-法律史的形形色色的影響,社會關系和所有制形式在各個特定時空下的不同歷史性質(zhì),以及包藏著新興資產(chǎn)階級力量的城市公社在封建社會內(nèi)部的崛起,從而憑借匯聚于國家法、所有制和等級-階級關系這三大問題域的諸多史實,照亮了馬克思邁向唯物史觀的一段不可小覷的行程。如果沒有這些理論準備工作,我們很難設想《論猶太人問題》能夠作出游刃有余的長時段權利考察。仔細觀察《克羅茨納赫筆記》我們還會發(fā)現(xiàn),正如馬克思把法國“人權宣言”視為現(xiàn)代權利現(xiàn)象的典型,他同樣將法國文明作為這套筆記的問題意識主線:法國提供了封建制度、君主專制和資產(chǎn)階級政治革命的典型,法國的中世紀是等級制全盛期的縮影;貴族特權體系下的等級代表制向現(xiàn)代代議制的轉(zhuǎn)換,是政治國家和市民社會分離進程的制度表現(xiàn),法國大革命史是現(xiàn)代國家誕生史的范例。有關《克羅茨納赫筆記》的次序考證可以佐證以上判斷:這套筆記中首先產(chǎn)生的部分幾乎全部緊扣法國。而且,在全套筆記囊括的24種著作里,有11種直接關系到法國,特別是法國大革命的來龍去脈,這正為馬克思深刻理解“人權宣言”鋪就道路。
鑒于《克羅茨納赫筆記》的整體導向,鑒于本文重點分析的典型例證是法國“人權宣言”,我們有理由將目光進一步限縮在前述11種法國研究著作內(nèi)。其中,就此處的主題而言,最重要的當屬亨利希的《法國史》和施米特的《法國史》。“亨利希筆記”性質(zhì)較為特殊,它代表著馬克思本階段摘錄工作的學徒期,到處都是比較精細的、幾乎逐字逐句的編年體摘錄。如果說該筆記充分顯示了馬克思對法國史基本事實的興致和耐心,那么,“施米特筆記”則更有歷史觀和方法論的指示意義,亦即史料的獨特遴選角度和處理方法,其摘錄揮灑自如、大幅跳躍,而且明顯聚焦于采邑制度以及城市公社:前者構成貴族制的基礎和封建政治生活的形式,后者跟中間等級(Mittelstand)的發(fā)軔和工商業(yè)的活躍息息相關。馬克思顯然對施米特觀點獨特性的來源饒有興趣,于是大規(guī)模摘抄了施米特著作的共計80條參考文獻目錄,甚至占去“施米特筆記”一半篇幅!遍覽整套《克羅茨納赫筆記》,這樣的非常舉動尚屬首次。施米特的80條參考文獻幾乎全部是長時段歷史資料,其中兩類著作較為顯眼:一是各個時期的規(guī)范性文件集成,二是復辟時期法國歷史編纂學家的名著,例如基佐的《法國史論集》和《法國文明史》、梯葉里的《法國史信札》和《諾曼人征服英格蘭史》。鑒于馬克思在摘錄的時候刻意跳過許多論及法律規(guī)范的內(nèi)容,也鑒于他深知既定史實僅在研究進路轉(zhuǎn)換的時候才會得到全新的靈魂,帶有強烈非國家中心論傾向的第二類文獻顯然更能吸引他的目光。甚至他所摘錄的一段話干脆就是施米特從剛出版不久的《法國文明史》和《法國史信札》那里抄來的。如此說來,馬克思對施米特本人敘述的摘錄較為稀薄,或許是由于他不愿在德國“副本”上耗費時間,希望盡快直面其法國“原本”。根據(jù)馬克思對待瓦克斯穆特參考文獻的做法,我們不妨合理推知,馬克思必定借著在巴黎和布魯塞爾這兩座法語都市研讀法語資料極為便利的時機(正如他趁機在那邊研究法國革命史),通過各種途徑掌握基佐和梯葉里的思想,這些思想將幫助馬克思重新領會現(xiàn)代權利現(xiàn)象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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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許多理由促使我們從基佐開始。(1)基佐是法國復辟時期史學家的領袖,其歐洲文明史和法國文明史研究享有盛譽,他的名字在馬克思的青年時代、特別是在法蘭西文化地理圈如雷貫耳。(2)基佐的代表作、1829年巴黎版法文五卷本《法國文明史》屬于馬克思的巴黎時期藏書(看來“施米特筆記”之后即有購書打算),按照馬克思《1844—1847年記事本》的記載,編號53,后來在《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得到引用。(3)《論猶太人問題》引證的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其“非政治的民主觀”的方法論靈感直接源于基佐史學。(4)1859年《<政治經(jīng)濟學批判>序言》有關巴黎-布魯塞爾時期研究歷程的回憶文字,暗示了馬克思對基佐的特殊敬意。(5)恩格斯曾表示,法國人基佐(以及梯葉里、米涅)的歷史編纂學是馬克思唯物史觀的重要先驅(qū)?;籼嵝讶藗?,不要高估法律同立法者有意識活動之間的聯(lián)系,不要將法律簡單歸結(jié)為相應的政治秩序或政府行為。就此而言,基佐的研究具有鮮明的非政治傾向?;艉霌P了圣西門式階級分析方法,他在1822年的《法國史論集》中已經(jīng)勾勒了一種新歷史觀:“大多數(shù)作者都希望通過研究政治制度,以理解一個社會的狀況、文明的程度或文明的類型,然而更好的做法是通過研究社會以理解它的政治制度。……要理解政治制度,首先必須理解不同的社會階級及其相互關系;而要理解不同的社會階級,就必須理解財產(chǎn)權的性質(zhì)和關系。”以具有總綱性質(zhì)的《歐洲文明史》(1828年)為例。文明史研究可根據(jù)側(cè)重點而采取兩種不同的方法,基佐首先研究社會發(fā)展的方面?;魠^(qū)分了兩種基本的文明類型,即立足于單一性的文明(古代)和立足于多樣性的文明(即該書所考察的那十五個世紀),后者源自形形色色的因素之間的相互纏斗、相互制約:如此這般的社會格局,再加上蠻族為歐洲引入的、在幾乎一切古代文明里都不為人知的、有別于政治自由或公民自由的那種對個人獨立的熱愛,逐漸催生了后世蔚為大觀的自由,它正是《人權宣言》所宣布的那種自由的雛形。“個體自由”與“公共權力”作為政治合法性的雙重要素,乃是基佐用于分析現(xiàn)代歐洲文明的框架。馬克思將其同《人權宣言》直接聯(lián)系起來,轉(zhuǎn)用于分析現(xiàn)代國家的創(chuàng)生史,而且按照《德意志意識形態(tài)》的一處提示,該框架跟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二元論具有相通之處。
從《論猶太人問題》關于政治革命的社會歷史前提的論述來看,《歐洲文明史》的第四講勢必引起馬克思的關注,其主題是封建制度??梢哉f,基佐精辟地敘述了一切法權關系采取封建形式之后的效果。他認為前人的相關研究普遍忽視了“社會的物質(zhì)條件”,忽視了“由新的事實、革命、新的社會狀態(tài)引入人類生存方式的物質(zhì)變化”。而且,為了達成更加精細的分析,他提議從封建社會最簡單、最原始、最根本的要素入手,即封地占有者及其交往圈子,此乃“封建的分子”“整個封建社會的典型和詳確形象”,正如《論猶太人問題》同樣從作為基本要素的“homme”和“citoyen”出發(fā)去分析現(xiàn)代法權關系。這又使我們意識到,《歐洲文明史》的第七講對馬克思來說同樣關鍵,因為這一講通過設想一位12世紀自治市鎮(zhèn)的市民突然穿越至法國大革命的現(xiàn)場,設想他將如何驚詫地看待(比方說)西耶斯的《第三等級是什么?》以及其中提到的“法蘭西民族”,從而表明歐洲在七個世紀的歲月里經(jīng)歷了何種程度的社會結(jié)構變遷和身份秩序變遷。第七講水到渠成地運用階級分析方法發(fā)現(xiàn):資產(chǎn)階級的形成是市民獲得當?shù)剡x舉權的必然結(jié)果,這個階級是次第形成的,其成分在不同時代并非一致;各社會階級之間的斗爭充斥著現(xiàn)代歷史,由此創(chuàng)建現(xiàn)代歐洲的誕生空間,構成歐洲文明發(fā)展的強勁動力,等等?;舻拈L時段分期原則不拘泥于重大政治歷史事件,不拘泥于偉人或英雄人物的統(tǒng)治,不拘泥于宗教的發(fā)展,而是著眼于歐洲社會生活諸要素之間的關系狀態(tài),這無疑具有重要的方法論進步意義。這些研究成果教導馬克思在漫長的時間進程和廣闊的地理空間中,在浩蕩的市民社會發(fā)展史和階級關系史中,去把握在18世紀末的法國大革命及其“人權宣言”那里匯聚和爆發(fā)的歐洲文明因素,去根據(jù)確切的歷史事實發(fā)展可靠的新歷史觀。
?。ㄈ┨萑~里的影響
接下來談談被馬克思稱為“階級斗爭之父”的梯葉里。他是圣西門的首任秘書,不僅向馬克思示范了歷史研究中的階級分析方法,而且是馬克思所繼受的圣西門工業(yè)思想的重要來源。馬克思坦言,查明現(xiàn)代社會中存在著階級現(xiàn)象和階級斗爭并非他本人的功勞,因為在他之前很久,以梯葉里為首的一批史學家已對既往的階級史作出精彩敘述。我們看到,梯葉里在《法國史信札》中提出,先前的歷史書寫僅僅聚焦于少數(shù)特權人物或?qū)m廷統(tǒng)治階層,寧可精心刻畫浮華的宮廷慶典,也不去關心人民群眾及其風俗等等,因而尚無一部真正意義上的法國史。他提醒讀者免除法國史研究中的一些痼疾:比如誤以為有什么從天而降的、并非先輩浴血奮斗贏得的權利,又比如以今日的尺度衡量和想象古人的生活與觀念。最后,梯葉里提議奮力打通法國社會史上的12世紀公社革命(公社成員后來稱為“第三等級”)和18世紀的大革命,并預測市民社會力量的抗爭和崛起勢不可擋。《諾曼人征服英格蘭史》更具體地指出,鑒于侵略戰(zhàn)爭(物質(zhì)生活關系的一種)是歐洲歷史上很長時間內(nèi)的主旋律,直接左右著后世各種重要的政治社會事項,于是他準備將諾曼人對英格蘭的征服作為一個典范。在此過程中,梯葉里同樣強調(diào)研究者必須跳脫自身所在時代的的限制,也同樣強調(diào)不要將重大事件錯誤地歸因于個別人物的野心或其他偶然因素,也就是說,應當關注長期顯現(xiàn)的一般規(guī)律。
梯葉里的《墨洛溫王朝年代記》在出版之際,配有篇幅極長的導言《有關法國歷史的思考》,該導言實屬梯葉里史學思想集大成之作,其中有些要點在我看來特別能夠在方法論上啟發(fā)青年馬克思。(1)聚焦19世紀二三十年代現(xiàn)身法國的新史學流派。在這批人里,梯葉里首推基佐的《法國史論集》《歐洲文明史》和《法國文明史》,它們一道構成“現(xiàn)代歷史科學的最堅固基礎和最忠實映現(xiàn)”。相形之下,德國的唯心史觀樂于在每個事實中看到理念的印記,樂于在人類事件的進程中看到永恒的精神斗爭,史學由此從分析和細心觀察倒向多少有些草率的綜合。歷史一旦受到“觀念化的處理”,淪為“抽象物和公式”,就將失去生命力。(2)關注第三等級和市民社會的發(fā)達史。新史學流派向法國史中的羅馬因素(而非日耳曼因素)投以更多目光,此一學術革命反映了18世紀末法國“社會革命”的偉大成果。羅馬因素指向源遠流長的資產(chǎn)階級傳統(tǒng),它意味著新史學更重視作為高盧-羅馬人傳承者的第三等級。第三等級誕生史上最為轟轟烈烈的部分,便是公社和市鎮(zhèn)的歷史,它們跟“市民社會”和“市民生活”息息相關,構成法國近代社會秩序的最深根基。(3)認清法國“人權宣言”的歷史淵源。制憲議會創(chuàng)制的法律文件雖然在表面上具有純哲學的性質(zhì),但其中隱藏著某些歷史因素,即在法國現(xiàn)代生活條件下恢復羅馬遺留的舊日市民秩序,它們是那些法律文件中“最堅實的部分”。梯葉里最后鄭重宣告:“1789年的革命并未創(chuàng)設任何東西;我們今天的社會秩序不是制憲議會的思想憑空建立起來的;數(shù)百年的經(jīng)驗、歷史的記憶、分散保存著的地方自由傳統(tǒng),經(jīng)過人權的哲學理念(de l’idée philosophique des droits humains)認可之后,匯入我國憲法信條的偉大象征,其文字可變而精神長存。”
?。ㄋ模┦ノ鏖T的影響
現(xiàn)在讓我們轉(zhuǎn)向馬克思早期即已熟悉的圣西門,他是史學方法領域常被忽略的關鍵人物。其實,前述基佐和梯葉里的歷史編纂學,在基本思想上承繼和發(fā)揚了圣西門學說。厘清圣西門的歷史觀,我們才能更進一步理解馬克思長時段考察方法的根基。圣西門一改前人對中世紀的輕蔑,努力辨認中世紀文明對現(xiàn)代制度和觀念的意義(甚至希望從中尋得醫(yī)治現(xiàn)代社會弊病的某些線索),這一點為基佐和梯葉里指明了方向,也部分地反映在馬克思自克羅茨納赫時期以來的文字中。圣西門不滿于單純作為史實堆積的歷史,他要求把握其中的理論聯(lián)系和一定次序。這便指向“規(guī)律性”的思想,此種思想居于圣西門體系的中心。他認為歐洲尚無編撰得當?shù)氖芳?,因為迄今為止的歷史分期法始終立足于“次要的或局部的事件類別”,只去留心政治的、宗教的或軍事的事實,而且以極不勻稱的方式分割時間。
圣西門寫于法國復辟時期的著作在保留長時段視角的同時,越發(fā)關注近代史中的實業(yè)基礎和階級因素,從而提出一系列較為透徹的、帶有歷史唯物主義性質(zhì)的見解。他看到,有關“文明”進程的長時段觀察有利于分辨“正在消逝的過去的殘余”和“正在成長的未來的萌芽”。如果觀察的時段過短就容易出現(xiàn)誤判(這被視為政治家的慣常毛病),因此他認為,作為現(xiàn)代社會形成期的中世紀是最恰當?shù)挠^察出發(fā)點。同舊制度相適應的社會狀況所發(fā)生的根本變化,構成法國大革命的真正原因。大革命本身的業(yè)績只是數(shù)百年衰落過程的自然完結(jié)。實業(yè)階級(亦即人民)是“文明的實際中心和策源地”,可惜當年把大革命的領導權拱手讓給作為“中間階級”的法學家集團,后者那套形而上學的人權理論雖可喚起社會改善的愿望,卻脫離了實業(yè)階級的經(jīng)驗和利益。我們切莫急于把權利建立在過分狹隘的、短時段判斷的基礎上,否則恐要失去部分權利?!度藱嘈浴分皇且环N官方公布的行為罷了,無力解決自由問題。自由以實業(yè)為基礎,自由的完全確立有賴于實業(yè)的統(tǒng)治地位。根據(jù)“文明的現(xiàn)狀”可以判定,應予解決的“最重要的問題”在于如何合理規(guī)定所有權。圣西門將自己的訴求凝練為:“一切通過實業(yè),一切為了實業(yè)。”這樣,圣西門就以大開大合的筆法,重新闡釋了法國“人權宣言”的背景與要義。
值得進一步說明的是,前述散見論點在圣西門的《實業(yè)家問答》那里得到集大成的表達,而馬克思的《巴黎手稿》也援引了該書。書中指出,在大革命之前,法蘭西民族分為貴族階級、資產(chǎn)階級和實業(yè)階級(圣西門認為“資產(chǎn)階級”和“實業(yè)階級”是對立的?。瑢崢I(yè)階級被社會組織置于末位,但它必將占據(jù)首位。實業(yè)制度是能夠適應文明現(xiàn)狀的唯一制度。文明的自然進程獨立于所有政治法律舉措,文明的狀況規(guī)定著社會組織的性質(zhì)和基本形式,最優(yōu)政制就是最適合于當時文明狀況的制度。撇開文明的因素而孤立地考察政治法律秩序乃是荒謬的做法,因為政治法律秩序不過是“市民秩序”的表達。迄今為止的歷史觀的淺薄之處在于,人們醉心于種種巧合的事件與動人的結(jié)果,誤以為立法者對文明擁有無限的創(chuàng)造力,結(jié)果只在重大事件中看到人的因素,而沒有看到“以不可抗拒的力量作用于人的物(les choses qui les poussent avec une force irrésistible)”。人們應當設法從長時段的觀察中,從各色現(xiàn)象的相互影響中找出社會發(fā)展的規(guī)律。這樣一來,“物的統(tǒng)治取代了人的統(tǒng)治”(le gouvernement des choses remplace celui des hommes)。不難看到,后期的圣西門以文明論視角聚焦于實業(yè)的這種研究動向,為后世的史學思想、包括馬克思的唯物史觀開辟了道路。
四、結(jié)語
習近平同志指出:“歷史研究是一切社會科學的基礎。”在馬克思看來,上述思想家的勞作或許可以被批判,但它們畢竟已構成“為歷史編纂學提供唯物主義基礎的初步嘗試”。他們認真對待歷史的“世俗基礎”,將人們的目光引向市民社會史、工業(yè)史和商業(yè)史,而不像當時盛行的德國史學著作那樣,誤以為唯有政治、神學或文學光環(huán)的加持才使得歷史成其為歷史。更重要的是,前述思想資源幫助馬克思澄清了作為《人權宣言》創(chuàng)制者的“法學家和政治家的獨特幻想”,特別是“法學幻想”及其德國式的添油加醋,它尤其表現(xiàn)為:政治史和市民社會史在意識形態(tài)中消解為前赴后繼的法律的統(tǒng)治史。正是主要透過前述稟有唯物主義基調(diào)的歷史研究,馬克思才得以在克羅茨納赫-巴黎-布魯塞爾時期習得歷史唯物主義法學原理,才得以在流行的短時段視野之外進一步認識到:法國“人權宣言”這種規(guī)范性文件所正式宣告的那些以現(xiàn)代權利為基礎的關系,并不簡單地是自由、平等或其他類似理念在思想精英的心靈中像畫卷般不斷展開的結(jié)果,而其實扎根于物質(zhì)的生活關系。如果說政治經(jīng)濟學提供了“市民社會的解剖學”,那么可以說,近代法國人的歷史研究成果提供了“市民社會的自然史”。當然,這種自然史的核心不再是林奈式的精細類型學體系,而是一種布封式的恢宏風格,與之相應的歷史觀致力于展示一種長時段的、著眼于物質(zhì)條件的、氣象萬千的宏觀流動性,它是歷史唯物主義權利研究中承前啟后的重要一步。得到馬克思高度評價的、經(jīng)由《人間喜劇》顯示出對于“現(xiàn)實關系”深刻理解力的巴爾扎克,正是市民社會自然史在其文學形態(tài)上的絕佳示范者。他要求小說成為地地道道的“風俗史”,為讀者樹立一面氣勢磅礴的“塵世之鏡”(speculum mundi)——就此而言,馬克思的現(xiàn)代權利話語批判其實也是類似的東西。
?。ㄒh,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治現(xiàn)代化研究院研究員)
Abstract:Karl Marx’s insightful critique of bourgeois rights,represented in the 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 adopted by France,could be attributed to the short-term and long-term perspectives he adopted successively in his research.By reading works such as History of France in the Revolutionary Era and Histo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ary Parliament,Marx was able to examine the original intentions of the legislators in the period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This short-term examination was the most intuitive and logical approach to studying the 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in which Marx focused on the research of the period of the French National Convention and its idea on property rights.The enigmatic political-legal facts that emerged in 1793 dur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along with other incidents,presented an opportunity for Marx to turn to long-term rights surveys.In this context,Marx gradually shifted his sight from the legislators who were the shining protagonists of the“grand political historical drama”to the underlying forces that worked behind them,and then understood how the two major achievement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provided an explanation for the historicity of the phenomenon of rights.Marx’s long-term right survey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were directly inspired by the Kreuznach Notes as well as famous scholars including Francois Guizot,Augustin Thierry,and Henri Saint-Simon.
Keywords:Karl Marx;historical materialism;rights;French view of history;Kreuznach Notes
(責任編輯 孟 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