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研究》(Chinese Journal of Human Rights, CN10-1671/D, ISSN 2096-8221)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中國政法大學主辦的有國內統(tǒng)一刊號和國際標準刊號的人權領域中文學術期刊。本刊始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和辦刊方向,刊載國際人權領域研究新理論、新成果、新案例,致力于促進國際人權學術交流,提升中國人權話語權和影響力,推動國際人權事業(yè)發(fā)展。
2025年,在創(chuàng)刊五周年之際,本刊將繼續(xù)深耕“工商業(yè)與人權”“人權學科建設爭鳴”“婦女與人權”“格勞秀斯的思想遺產(chǎn)”等特色專欄,同時,為進一步開展跨學科的人權研究,本刊擬重點關注以下方向:
·學習貫徹習近平關于尊重和保障人權重要論述
·中國人權話語體系建構
·中國人權史
·備案審查制度與人權
·老年人與人權
·兒童與人權
·科技與人權
·信息公開與人權
·氣候變化與人權
·紀念聯(lián)合國成立80周年
·紀念北京世界婦女大會30周年
·紀念可持續(xù)發(fā)展議程通過10周年
《人權研究》真誠歡迎海內外學者、實務工作者惠賜佳作。
敬請作者投稿時注意如下事項:
1.來稿須為未經(jīng)發(fā)表的原創(chuàng)作品,篇幅以1.5萬字左右為宜。
2.來稿應包括中文摘要(400字左右)、關鍵詞(3—5個)、論文正文和作者簡介(作者姓名、單位、職務或職稱)。有條件的作者請附英文題目、摘要以及關鍵詞供編輯參考。
3.來稿格式請參照本刊注釋體例。
4.請通過電子郵件或在線系統(tǒng)投遞稿件。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投稿系統(tǒng)入口:http://rqyr.cbpt.cnki.net。
本刊采用雙向匿名審稿制,來稿審理期限一般不少于45個法定工作日。逾期未接獲采納通知者,可自行處理稿件。
日月其邁,時盛歲新。在2025年新年來臨之際,恭祝大家元旦快樂、身體健康、萬事順意!
中國政法大學
《人權研究》編輯部
附注釋體例
《人權研究》注釋規(guī)范
(詳細內容請參見《法學引注手冊》2019年版)
一、中文文獻
(一)引用書籍的基本格式:
〔1〕張新寶:《侵權責任法》(第4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第73—75頁。
〔2〕高鴻鈞等主編:《英美法原論》,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版,第二章“英美判例法”。
〔3〕應松年、馬懷德主編:《當代中國行政法的源流:王名揚教授九十華誕賀壽文集》,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4〕[美]富勒:《法律的道德性》,鄭戈譯,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第3、6頁。
(二)引用已刊發(fā)文章的基本格式:
〔5〕季衛(wèi)東:《法律程序的意義:對中國法制建設的另一種思考》,載《中國社會科學》1993年第1期,第70頁。
〔6〕王保樹:《股份有限公司機關構造中的董事和董事會》,載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110頁。
〔7〕[美]歐中坦:《千方百計上京城:清朝的京控》,謝鵬程譯,載高道蘊等編:《美國學者論中國法律傳統(tǒng)》,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71頁。
〔8〕何海波:《判決書上網(wǎng)》,載《法制日報》2000年5月21日,第2版。
(三)引用網(wǎng)絡文章的基本格式:
〔9〕汪波:《哈爾濱市政法機關正對“寶馬案”認真調查復查》,載人民網(wǎng)2004年1月10日,
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1062/2289764.html。
〔10〕《溫家寶主持國務院會議 研究房地產(chǎn)業(yè)健康發(fā)展措施》,載新華網(wǎng),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6-05/17/content_4562304.htm。
〔11〕趙耀彤:《一名基層法官眼里好律師的樣子》,載微信公眾號“中國法律評論”,2018年12月1日。
〔12〕參見法國行政法院網(wǎng)站,
http://english.conseiletat.fr/Judging,2016年12月18日訪問 。
(四)引用學位論文的基本格式:
〔13〕李松鋒:《游走在上帝與凱撒之間: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的政教關系研究》,中國政法大學2015年博士學位論文,第110頁。
(五)引用法律文件的基本格式:
〔14〕《民法總則》第27條第2款第3項。
〔15〕《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nóng)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fā)〔2007〕19號,2007年7月11日發(fā)布。
(六)引用司法案例的基本格式:
〔16〕包鄭照訴蒼南縣人民政府強制拆除房屋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1988)浙法民上字7號民事判決書。
〔17〕陸紅霞訴南通市發(fā)改委政府信息公開案,《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15年第11期。
二、英文文獻
(一)一般情況下,引用外文文獻的注釋仍沿用原文,無須另譯為中文。
(二)引用英文報刊、文章和書籍的基本格式:
〔18〕Charles A. Reich(作者), The New Property(文章名稱), 73(期刊卷數(shù)) Yale Law Journal(期刊名稱) 733(文章在期刊中的起始頁), 737-738(引用頁碼) (1964)(發(fā)表年份).
〔19〕Louis D. Brandeis, What Publicity Can Do, Harper's Weekly, 20 December 1913, p.10.
〔20〕William Alford, To Steal a Book Is an Elegant Offens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n Chinese Civilizatio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98.
〔21〕Jamie Horsley, Rule of Law in China: Incremental Progress, in C. F. Bergsten, B. Gill, N. R. Lardy & D. Mitchell eds., China: The Balance Sheet, Public Affairs Press, 2006, p.110.
(三)關于外文人名中譯名
正文中第一次出現(xiàn)外文人名中譯名,應寫全標準中譯名,后加外文全名,用圓括號括起。以后出現(xiàn),可寫全標準中譯名,也可只寫中譯名的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