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新西蘭通過一項(xiàng)法案,賦予北島休眠火山——塔拉納基山在法律上與人相同的地位。
塔拉納基山是新西蘭北島第二高峰,海拔2518米,是旅游、徒步登山、滑雪的熱門目的地。賦予自然景觀人權(quán),意味著保障“健康和福祉”,任何直接或間接傷害塔拉納基山的人將面臨刑事處罰。
1840年,毛利人與英國殖民者簽署《懷唐伊條約》,以割讓主權(quán)換取英國王室的保護(hù)。這一條約被視為新西蘭的“建國文獻(xiàn)”,但它也讓毛利人失去大量土地。在毛利人的世界觀中,山川河流皆為先祖。隨著外來者的過度開發(fā),引起了毛利人的抗議。
此前,新西蘭尤瑞瓦拉國家公園和旺格努伊河分別在2014年和2017年被法律賦予人權(quán)。塔拉納基山由此成為新西蘭第三個(gè)被賦予人權(quán)的自然景觀。